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男子娱乐场所行凶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男子娱乐场所行凶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内蒙古包头市一男子在一音乐会所内被刺死,就因说话声音大,对此你怎么看?
每每看到这类事件,觉得人们难道都不懂法吗?不知道法律是干嘛的。
这类事件又属于冲动型犯罪,原因是杜某喝酒后说话声音大,导致他人对其行为的不满。喝酒后本来就易冲动,而自己又不会克制,就造成了悲剧的发生,等你清醒时也许自己也觉得不就是说话大声点么,自己也可以过去和对方说你们稍微小点声,或者自己换个安静的地方。再说杜某在公共场合大声说话,这也是导致这次悲剧的一个原因。记得曾经听过一件类似的事情,吃饭时因为观察了领桌,被领桌的人暴打一顿。
音乐会所是公共场所,应当维持公共秩序,不可大声喧哗。当发生肢体冲突前,应当理性的处置。双方要克制,理智、冷静处理矛盾,也许不会发生这事儿。犯罪嫌疑人酒壮怂人胆,气从胆边生,做出了愚蠢之事,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。人要加强品行修养,培养良好心态。多包容下身边的事情和人,也许就能克制住自己内心的火苗。忍一忍海阔天空,让一让天高地厚。
冲动是魔鬼,双方素不相识,本来是可以各走各的,但却因为一个不服,导致这样一个悲剧的发生。一个为此付出了生命,一个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这样的结局让我们值得反思的是,不管在任何场合,都要有个理智清醒的头脑,要克制自己的脾气。做任何事情先想想后果,三思而后行,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,付出一生的代价!
内蒙古包头市一男子在一音乐会所内被刺死,就因说话声音大,从这件事来分析:
在公众场合,男子说话声音大,应该是他的习惯性使然,他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吸引别人的注意力,好让别人都对他投来惊奇的目光。但男子的头脑跟普通人无异,没有过正常地思考问题,在大众场合也就是音乐会所抒发自己的情感,可是他却选错了地方,因为每个人都想安静地享受音乐带给自己的升华而入迷!他的声音大而扰乱了人们的心理平静,有些人就按捺不住自己,又加上喝点酒,就失去了本性,变成了狂魔,就出手伤人了。
男子说话声音大成了行凶者的导火线,可行凶者是借着酒气壮胆杀人的,如果他不喝酒应该事情就不会发生。行凶者也不经过大脑的,杀人难道就不被法律制裁吗?行凶者是气不过说话声音大的人,人家声音大,你就不能主动靠近他提醒他一下吗?未去提醒就几刀过去,虽然说话声音大的人死了,行凶者舒服了,音乐所发生了命案,现场还会有人听歌吗?当然气氛都被搅浓了,谁还有心情早就跑没影了,哪个不怕呀,万一凶手借酒性胡乱砍人,就会死伤更多,血流成河了。
行凶者酒醒了但已经晚了,如果他不那么冲动,就能免去这场血的教训!
谢邀!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,这本来是应该有美好的下文,可现实是就因为多看了一眼,或者多说了一句就招来杀身之祸。记得几年前呼和浩特市曾经发生过一起案子,和这件事儿有类似之处,当时几名客人吃饭,临桌的动静有点大,其中一位就看了对方一眼,结果引起了对方的不高兴。对方到厨房拿了菜刀杀害了当事人。当然这样的案例都是偶发事件,但是尽管如此,公众场合还是需要多留意,因为你无法判断对方的内心想法,无法判定对方是那类人。
但是这样的人现实生活中是有的,也可以称之为“垃圾人”易怒,暴躁,心态极度不好。很小的事儿可能都会成为诱因!对于这种人防范其实是很难的,如果是周边熟悉的做到防范回避不难,但是对于陌生人防范起来确实有难度。这可能就需要在某种程度上约束自己,多注意自己的言行,是不是会对他人造成不适?这也是为什么一直在倡导公共文明的主因。
都说冲动是魔鬼!回顾这起事件,双方素不相识,本来是可以各走各的,但却因为一个不服,导致发生了这样的惨案。一个为此付出了生命,一个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这样的结局也再次给大家提了个醒。不管在任何场合,都要有个理智清醒的头脑。凡事三思而后行,切莫因为一时的冲动,而付出一生的代价!
大家对于这样的事件有什么看法?都来说说你的观点。
这件事又是属于冲动型犯罪,起因是杜某喝酒后酒风不正,大声喧哗吵闹导致其他人对其行为的不满,说实话,有些人没喝酒前他是包头的,喝酒以后包头就是他的,这种酒品不好的人,同行人应该控制他的酒量,不能喝就不要和,免得装X不成反被X,下面来说说这件事的详细看法。
这种事情屡见不鲜,不是什么新鲜事,喝酒以后打架闹事的事情天天有,无非就是酒后言行举止不当导致的,喝酒上头后意识短路,思维方式也回到原始人状态,要说的就是酒不醉人人自醉,不能喝就少喝,现代社会劝酒也是一种不良行为,不想喝非硬劝,结果导致后续发生一些糟糕的事情。
自古都是人惹事,都拿喝醉当借口!
这种酒后滋事的行为,实在让人厌恶,酒量不行或者酒品不好,就少喝点,自己能喝多少心里没点x数么,非要逞一时之快,结果酿成一世悔恨,对这件事,行凶者也是酒后酿成的惨剧,不得不说酒要少喝事要想清楚做,一个醉汉让另一个醉汉不痛快了,酒后思维一世模糊,导致行为冲动不受理智控制。奉劝大家:春节将至,要注意自己再公众场合的行为,避免给他人造成不快或骚扰,导致祸事出现。
为解一时之快,自己悔憾终生!
杜某与刘某的冲突发生后,刘某从自己车内去除匕首刺向杜某,杜某因失血过多致死,刘某作案后逃窜被捕,犯罪嫌疑人吴某、霍某在案发当日下午自首,但毕竟是人命血案,这给自己家庭造成怎样的伤害都悔之已晚,不得不说冲动是魔鬼,做任何事情千万不能意气用事,不可冲动行事。
以上就是对这件事情的看法,再补充一句,切勿酒后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,品行被别人看不起不说,还会给自己造成终身遗憾,得不偿失啊。
谢邀。
我三姨家里之前开KTV的,这种醉宿打架闹事的,也是隔三差五遇到的。
很多原本斯文的人,或者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脾气的样子,酒后可能因为一两句话打起来。
但是经营性场所,也不能拒绝客人要求再点酒的服务。
之前如果遇到客人喝多,一般服务生会额外盯着点,就是怕和别的客人发生争执。但是很多时候不可避免。
从某种程度来啊,我是很同情这家出事的音乐会所的。一旦发生这种事件,生意必然受到影响。轻则几天不能营业,重则顾客不敢或者不愿意过来,可能就此关门大吉了。
且在自己的经营场所发生命案,是存在法律要求承担一定赔偿的风险的。
唉!大家要为一个醉鬼的行为买单!
记得前一段时间,一个人因为一句话就被捅死了,今天又看到因为说话声音高就被刺死了。你,你们怎么了?这世界怎么了?
原来,这起命案的死者杜某是一名中年男性,当日他和朋友聚会后来到青山区某音乐会所唱歌。杜某醉酒结账时说话声音很大,引起同样醉酒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反感。随后,双方发生言语冲突,又导致肢体冲突。在揪打时,刘某从自己的车里取出匕首刺向杜某,杜某大腿被刺,因失血过多死亡。
虽然,犯罪嫌疑人霍某、吴某分别于当天自首,但那个无辜的中年人却永远离开了人世。
曾经在一个KTV遇到过一件打击斗殴事件,其中一个人暴打另一个人的原因就是:我看你不爽!
我的天哪!
如此简单的理由。如此随便。这个中年人仅仅因为说话声音高就命陨黄泉。这个年龄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,可怜家中年老父母,可怜他的妻儿。父母还等待他的孝敬,妻子还等待他回家,孩子还等待他一同玩耍……
那么,那个拿起屠刀的“刽子手”呢?你没有父母吗?你没有兄弟姐妹吗?你没有妻儿吗?是的,这次你真的没有了!
自古杀人偿命。醉酒不是理由,冲动也掩盖不了罪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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